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法律规范中心全体成员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由中心全体成员讨论通过,修改必须经过中心全体成员决定,制度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监督实行.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必须履行与本人职位相对应的工作职责。第二章 中心内部组织管理架构第三章 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中心档案主要分为两类:社会组织文件档案与社会组织电子档案,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记录并归档。第二条 社会组织文件档案包括:中心行政文档、工作月报等以及社会组织备案、培育材料(备案资料、培育孵化计划书、社会组织评估报告等);每类文件分别用文件盒存放盒外贴文件标签说明;每个文件盒附一份文件清单(每月更新)。第三条 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及时更新中心行政文件及备案的社会组织相关材料的电子档案,并根据四大类社会组织做好文件存档工作。第四条 归档流程:中心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是否缺页,文件名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别字,是否完成签署);中心工作人员应熟识档案的类别、内容、每类归档文件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应及时归档,并在归档清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第五条 重要纸质档案存档需上锁,钥匙由中心负责人保管。第四章 场地管理制度第一条 中心场地属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备案、社会组织集体活动、社会组织学习培训和社会组织办公。第二条 凡在本中心备案、孵化的社会组织,均可无偿使用本场地.第三条 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本场地,须和中心协商,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中心场地使用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18:00,特别情况周六和周日使用场地须提前申请.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业社工导师1 名招商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导师 + 督导(导师 + 督导助理)专业社工8 名督导助理2 名深圳慈善公益网(社工机构)第五条 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一经同意使用本场地,需负责使用期间场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第六条 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公物,不得涂污墙壁、损坏设施;节约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维持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中心正常工作.第五章 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义工在开展义务服务时,应坚守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