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在医疗工作中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开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卫生站站长为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中心、站点医生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根据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三、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
临床治疗首选甲类及国家基本药,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其他药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
有若干选择时,应按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优先选择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对于每种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同时应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和职业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量,社区门诊静脉用药不超过五日量,要充分考虑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