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讨论所企业设立、经营活动中的会计核算、职工薪酬三方面管理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实例,表明通过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来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一、 企业设立决策的税收筹划某讨论所为使剩余资金充分发挥效能,实现收益最大化,有意向投资设立一家下属公司,希望公司设立后能使单位获得更大的收益水平,同时税负最轻,这就需要对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决策
假如决定采纳公司制组织形式投资设立一个新企业,将面临成立子公司或是分公司决策的选择
对企业的税收有直接的影响
从法律地位上讲,子公司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根本区别所在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是一种法律上财产权益关系,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子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包括独立纳税的义务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业务活动的结果由总公司承受,总公司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设立只须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营业手续即可,因此,分公司一般不独立履行纳税义务,而将全部的经营成果都汇总到总公司一并纳税
一家盈利情况较好的企业,拟投资设立一新公司,估计这家新公司未来 3年均会出现经营亏损,经过税收筹划,企业应做出以非法人身份投资设立分公司的管理决策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可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假如当无税收优惠的企业投资设立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机构时,适合设立子公司,以使子公司在独立纳税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除税收因素外,企业在决定采纳何种组织形式时,也要考虑分公司与子公司在其他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异:如分公司无独立经营权与决策权,而子公司有独立经营与决策权;分公司不能独立签署合同,子公司能签署合同;分公司设立程序简单,费用低,子公司设立程序复杂,费用高等,以此进行综合的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