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 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 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 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 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携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场区. 3、每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在此时间内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岗。 4、交接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负责。 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十交””五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