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教学要求:掌握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时间:1课时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业主与设计人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5.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6.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7.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8.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9.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10.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假如有互相矛盾处,以 上 面所列先后顺序为准。 勘察设计合同订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条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二、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㈠ 业主的责任与义务1.合理的设计周期业主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原则上,每公里初步设计周期为6个月(含全部外业和航测),施工图设计周期为9个月。2.提供设计依据资料业主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业主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4.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查和报审业主应仔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讨论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仔细予以解答.5.勘察设计成果的保护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业主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业主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该合同以外的项目。6.勘察设计费用支付7.其他㈡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1.遵守设计法律规范、标准,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⑴ 设计人应根据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