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片生产质量奖惩暂行办法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上海分公司2O16 年 3 月上海公司管片质量奖罚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1
1 为了贯彻公司“严守标准法律规范,实现优质高效,提供最佳服务,满足顾客需要"的质量方针,加强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明确作业人员的质量职责,满足施工管理的需要,做到奖优罚劣,达到公司消除质量通病、提高工艺质量、创建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本条例适用于参加管片生产的所有员工
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不断强化、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及管片成品保护意识
3 公司总工程师是质量考核总负责人,安质环保部主持日常考核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2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确保本工程创上海市优质工程
第三章 奖罚内容3
1 管片生产必须严格按分上海公司作业标准进行
对于一贯按规程要求仔细操作,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评者,奖励 50 元
2 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工装、工艺等技术改造而使产品质量有明显改进的个人,每人每次奖励 100 元
3 对质量控制、质量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工作中被采纳,且有明显成效的个人,每人每次奖励 50 元
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问题,及时报告或自行纠正者,给予 50~100 元奖励
5 不仔细按法律规范作业,在上级的检查过程中被批判指正者,每次罚款 50 元
6 不服从驻厂监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对口头或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若有顶撞或其他不合法行为者将作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钢筋制作3
1 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筋,对班组罚款 500 元
钢筋制作不按图纸要求加工,随意更改制作尺寸,对班组罚款 200 元
2 钢筋半成品必须分类堆放,任意乱放的,对班组罚款 50 元
3 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钢筋扭曲或弧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