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高管人员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一、年薪实行范围1、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工会主席;2、集团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以下统称经营者)。二、年薪组成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根据《××公司宽带岗位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各子公司经营者的年薪分为月度考核收入和年度兑现收入.三、年薪标准及发放办法1、年薪标准(1)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根据《××公司宽带岗位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2)生产经营型子公司经营者根据规模和承担的经营风险分为二类:一类子公司包括 、 、 等,经营者年薪基数为 40 万元;二类子公司包括 、 、 等,经营者年薪基数为 30 万元。(3)商贸型子公司( 、 、 等)经营者的年薪基数为20 万元,另加利润分成额。2、月度考核标准及办法集团公司高管人员的月度考核根据《××公司宽带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各子公司实施年薪的人员提取年薪基数的 60%作为考核基数,分月累进考核,另外 40%作为年度兑现收入基数。生产型子公司月度考核指标为利润(占考核权重0。3)、资金回笼(占考核权重 0.4)和主产品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占考核权重 0。3),其中,资金回笼和主产品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按累进完成率逐月考核,累进提取相应权重的考核工资;利润指标按人均超欠额的 0.6 倍进行奖罚,逐月考核,累进提取相应权重的考核工资,具体计算 公 式 : ( 年 累 计 利 润 数 - 年 利 润 计 划 月 平 均 累 计数)×0.6/当月在岗人数+经营者利润考核月度平均累计数。商贸型子公司考核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占考核权重0。5)和资金回笼(占考核权重 0.5) ,同时遵照“风险共担,利润分成”的原则,给予商贸型子公司经营者利润提成,具体算法:主营业务收入和资金回笼按累进完成率逐月考核,累进提取;利润分成具体为:年累进目标净利润×10%+(年累进实际净利润-年累进目标净利润)×12%,提成额计入月度收入。3、月度收入及“工挂”控制指标考核办法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根据《××公司宽带岗位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各生产型子公司实行年薪人员的月度收入根据月度考核收入结合所在单位全员考核工资总额控制实现率发放,具体计算为:月累进考核收入×(2—员工工资实际累进发放额/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