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金 结 算 中 心 管 理 办 法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心、指挥协调中心、管理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法律规范和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是根据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在总公司内部设立的,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的内部监督、服务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行应遵循“资金集中管理,帐务分帐核算”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各法人企业的财务核算由其内设的财务部独立核算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其业务受财务资产管理监督、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
二、结算中心的任务和职能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和融通,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收益
资金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资金融通为以企业整体的名义进行的外部融资和在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资金融通
第七条.结算服务职能:统一办理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经济业务结算工作
按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及时、准确、优质的做好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结算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所有成员单位所涉及到的货币资金收入、支出以及成员单位之间往来结算等经济事项
第八条.监督控制职能:结算中心办理每一笔结算业务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等手段来监督、控制各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杜绝不正常开支,以促使各单位有效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内部资金调配职能:调剂总公司内企业资金余缺,减少企业外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功能:发挥企业整体规模效应,开拓筹资渠道,猎取授信优惠和扩大授信额度,以联合授信的名义统一管理企业外部贷款,支持企业的进展
投资管理职能: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长期战略决策所确定的投资计划和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