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柏煤矿 矿井粉尘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二 0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矿井粉尘管理和建立矿井粉尘防治长效机制,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以“珍惜生命,远离尘源”为主题,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仔细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新柏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矿井粉尘管理工作由总工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科具体办理粉尘管理各项工作业务,通灭队负责粉尘管理相关工程实施,各有关基层单位负责本区域粉尘工作实施和现场管理.第三条 矿井粉尘管理工作要坚持消除尘源和及时清理积尘两个重点,不断完善各级领导粉尘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矿井粉尘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矿井防尘系统;强化现场管理,强化粉尘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把矿井粉尘管理工作和小康矿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粉尘管理机构,充实粉尘管理和防治人员 ,严格落实粉尘管理制度和措施,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和严防煤尘爆炸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矿井安全。 第四条 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管理工作不能掉以轻心,各级粉尘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粉尘管理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落实到生产组织的每个环节中。 第五条 生产技术科在每月安排作业计划的同时,要下达粉尘防治计划和粉尘冲洗任务,并进行督促和检查,要求各个基层单位必须按时完成。仔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尘管理工作的政策、法令和有关文件精神.第六条 在总工的指导下,生产技术科结合本矿井生产实际情况,分析粉尘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粉尘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制定方案.生产技术科每旬末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业会议,落实粉尘防治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粉尘防治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困难.第二章 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验收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整独立的防尘系统,系统必须安全可靠,使用正常。第二条 1165 回风巷、1065 回风巷、三采区回风下山、三采区轨道 下 山 、 各 区 段 运 输 、 回 风 石 门 、 四 采 区 辅 助 运 输 通 路 、3509、3510 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每隔 100m 设一个三通阀门。不安装和安装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 100-200 元。第三条 主井筒、1050 大巷、三采区运输下山、采掘工作面其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