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考勤组织(1)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考勤制度的执行。(2) 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考勤。(3) 生产技术部由车间工作负责人员负责考勤记录以及汇总上报办公室.(4) 考勤人所属被考勤员工不在一处工作的,考勤人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应报办公室备案)对各工作点员工实施考勤或电话考勤.(5)考勤人自我考勤并接受上级主管的不定期查勤.(6)总经理免予考勤。3、工作时间(1) 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公休日为周日,公司员工具体工作时间如下:生产车间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车间生产时间依据生产情况有生产技术部制定)其他部门工作时间为:视生产情况而定,灵活调整可为周末双休。按上表时间节点,每日考勤分 2 次, 员工应按本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前 5 分钟到岗,做工作准备,下班时间前 5分钟打扫整理办公区。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4、公休日(1) 下列日期为公休日(全薪)。① 法定节日:元旦:一月一日;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月 份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午餐及午休时间3——1008:3017:3012:00——14:0011——208:3017:0012:00——13:30初二;劳动节:五月一日;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农历清明、端午、中秋各放一天。② 假日:周日。(2) 其他节假日的全薪公休由办公室依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核准。5、打卡或签到(1)总经理以下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或签到制度,每日共打卡或签到 2 次,考勤人抽查 2 次。① 员工须先到所属考勤点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情况需事后经考勤人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② 员工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打下班卡或忘打卡者,须于事后次日经考勤人签卡确认,否则按旷工处理。③ 员工工作日因工未打卡或签到的须及时报考勤人签字确认,在未打卡或签到的当日或事后次个工作日签注,否则,按旷工处理。是考勤人的由其上一级主管签字确认。(2)员工不得代打卡或签到,一经发现分别给予代理者和被代理者严重警告并各处罚 50 元/次,累计二次给予记过处分.6、假别(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故须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阐明请假理由,拟定请假日期,按假别审批权限当面对其主管申请,经核准后,将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方能休假.特别情况,应以电话申请,完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完备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