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作息制度3
1 行管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工作时间为:每年 10 月—次年 4 月: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每年 5 月—9 月:上午 7:30~12:00;下午 14:00~18:00
2 高层管理人员、销售员、驾驶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执行本条 3
1款规定的工作时间,但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 各单位生产部、技术部、研发中心、仓库等部分岗位上班时间由各单位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所属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4 法定节假日4
1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1 元旦,放假 1 天(1 月 1 日); 4
2 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
3 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4
4 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 4
5 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 4
6 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 4
7 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2 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
(高层控制)5 员工考勤管理5
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旷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当月考核
1 迟到是指迟于上班时间到岗(两个小时内);5
2 早退是指早于下班时间离岗(一个小时内);5
3 脱岗是指上班期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个小时内);5
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