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公司总部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从 年 月 日起,公司总部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签字,不得补签或代签
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先到公司签到,并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特别情况不能签到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签署去向; 三、因公出差、参加学习或会议等,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记入考勤,否则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
四、员工请(事、病)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至办公室,月末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新员工在实习/试用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
如请(事、病)假超过 2 天,则将顺延实习/试用期限
五、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的处理办法:(1)迟到或早退:5 分钟内(含 5 分钟)罚款 5 元;10 分钟内(含10 分钟)罚款 10 元;30 分钟以内(含 30 分钟)罚款 5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请(事、病)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请(事、病)假累计 1 天以上,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3)旷工: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每天(次)罚款 100 元
无故缺勤、请假未准仍私自休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尚未到岗,按旷工处理
当月累计旷工 3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5 天以上者,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六、请、批假流程及权限:1、请假 1 天(含 1 天)以内:员工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经理批准
2、请假 1 天以上:主管经理报董事长批准
3、员工如遇特别情况,确实无法按上述 1
2 条请假的,可短信并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代为执行请假流程,并及时将结果告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