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1。总则1.1 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 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工时制度、班次与作息时间管理、考勤记录管理、考勤工具管理、加班管理、假期管理及考勤报批流程管理等;1.3 用对象和范围公司公司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公司自主管理员工,其他用工方式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2。管理机构和职责2.1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2.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生产需要制定、修改《考勤管理规定》;2.1.2 根据权限审核或审批员工各类假期;2.1。3 维护公司考勤系统;2.1。4 编制员工工作时间类报表;2.1.5 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管理;2。1。6 根据权限提出、审核或审批对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员工的处理意见。2.2 各部门职责2。2.1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作息时间管理;2.2.2 对本部门内违反公司作息时间管理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2。2。3 根据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各类假期;2。2。4 根据要求及时审核、处理考勤数据,上交考勤报表等。3。工时制度、班次与作息时间管理3.1 工时制度管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以标准工时制为主,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相结合的工时制度。3.1.1 标准工时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制度。目前公司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为标准工作时间,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3.1。2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特点、特别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等原因而无法根据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作量的工作制度;3。1.3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生产特点、受自然条件限制或受市场因素影响,不能均衡生产,需安排员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各类岗位所执行工时制根据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批准的工时制方案执行。3.2 班次管理3.2.1 主要班次类型及时间常日班:8:00 至 17:00;早班:8:00 至 16:00;中班:16:00 至 24:00;夜班:24:00 至次日 8:00.3。2.2 班次类型及时间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作适当调整,由相关部门提出,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3.2。3 员工应严格根据排定的休息日休息,不得私自以调换、借用、赠送休息日等方式擅自更改工作时间;3。2.4 员工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实行连续工作的岗位,如遇接班者未到岗,当班员工必须继续坚守岗位,并即报告有关领导,待有人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