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科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出勤、作息时间及请休假管理,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经总经理批准的特别工作性质的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三、考勤管理(一)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周日为正常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周日按正常出勤上班,员工可自行申请补休,如公司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双倍日薪支付加班费
(二)打卡规定1
实行上下班两次打指纹卡,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下班后一次
打卡的有效时间为:上午上班前 1 个小时内,下班后一个小时内
如特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的需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并填写《补卡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向当事人的直接上级核实并做好记录
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也未能证明上班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需到行政人事人员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
员工因公出差需向行政人事人员提交《出差申请单》
(三)加班1
员工需要加班的,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交直属主管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一律无效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0
5 小时,必须是整点或半点开始、结束,不足 0
5 小时的不计算
加班必须根据《加班申请单》申请的时间打卡,加班前后各打一次卡
员工的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漏卡、补卡1
员工漏打卡的,除下列情形外每月可补 3 次,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除绩效 10 元
(1)经证实考勤机故障的
(2)其他因公不能刷卡的
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发起考勤核对,所有员工应在考勤核对发出 2个工作日内对自己考勤进行核对
有漏打卡的,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补卡申请单》,如实填写忘记打卡时间、原因,提交直属主管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计算考勤
考勤作弊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故意不打卡,算漏打卡的;打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