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生产特点,在工作时间上公司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工时计算制。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考勤2.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30 2.2 考勤管理a)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员工出勤必须刷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刷卡,但应根据【出差通知单】在行政人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b)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c)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否则给予记过处分。d)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 20 元.e)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含)以外 4 小时以内按半天旷工论处,超过 4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 25%的岗位工资,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 15%的岗位工资。f)正常上班忘记刷卡的员工必须于当日核实、记录并计算为补签一次.下班忘记刷卡必须于次日上午核实,否则将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因个人责任的(不包括不可抗力及因公)补签在 3 次之内,不扣工资;从第 3 次起,每次罚款 20 元。g)假如员工不能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 15 分钟内到岗,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 15 分钟之前与直接主管联系并告知原因.h)当月无故旷工 1 天和全年累计旷工 2 天者予以开除。i)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每次罚款j)20 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k)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病、事假、记过等,列入年终奖考核标准。 2.3 考勤卡管理a)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员向员工发放考勤卡,员工离职时,应主动将考勤卡返还公司,由行政人员代收。若员工未及时返还考勤卡,公司从工资扣除 10 元工本费。b)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卡损坏(丢失)的,员工应及时到行政人员处办理新卡,并交纳 10 元工本费. c)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不得让他人代替打卡。否则,发现一次处罚持卡本人 50 元,代他人打卡者,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并且记过一次. d)员工因公外出,需在打卡的同时到考勤人员处填写【外出登记表】. 3 请假 3。1 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生病期间仍然坚持工作,在工作期间去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不作病假。3。2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但患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