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一、 政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24]36号)2、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24]64 号)3、转发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社[2024]2218 号)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行就业培训网络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就服字[2024]37 号)5、关于印发《2024 年全区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44 号)6、赤峰市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赤政办字[2024]97 号)7、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直补个人试行办法》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4]73 号)二、 培训补贴对象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 培训类别1、职业技能培训2、创业培训3、劳动预备制培训4、企业岗前培训四、 补贴条件一是培训对象符合规定
二是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
三是经考试合格取得专项职业能力或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五、 补贴方式1、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2、劳动预备制培训,可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年直接拨付学员本人;3、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 培训期限及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