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公安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打击、预防食品药品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及广阔游客饮食用药安全,经讨论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法律规范有效的打击、预防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维护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建立常常性联系的主要形式
联系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局稽查和应急管理科、长白山公安局某某支队、长白山检察室某某科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门分管领导以及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遇到特别紧急事项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可经各方同意随时召开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管局牵头主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长白山食药监管局,负责会议通知、会务和会议纪要的起草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互相通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解决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中遇到的问题;(二)讨论确定每年度重点检查的区域;(三)共同分析、讨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及进展趋势,提出防范、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四)讨论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或其他重大专项议题
(五)讨论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相关问题
第六条 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确定 1 名联络员,以保证及时联系,快速处理日常工作问题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上传下达;(二)仔细开展调查讨论和信息的收集传递;(三)负责向本单位报告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