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兼职电工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电工证:
在乙方具备相应的电工证等从业资格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规定,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兼职电工,全权处理甲方单位范围内电路系统的维修、维护及相关业务
本合同性质不属于劳动合同,因甲方聘用乙方为兼职电工,故乙方仅与本单位属于雇佣关系,乙方与其他单位也存在雇佣关系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检查、维修、处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电路、通电线路、电力设施;每月例行对本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一次;每月对低压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修
3、甲方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包括夜间)电话通知乙方前来工作,乙方保持手机或其他联系方式 24 小时开通,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随时提供用电保障和维修维护服务,并应保证在节假日也能照常工作
如乙方外出不在本市,应事先电话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另作安排
4、乙方在行使职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人、财、物应达到要求,乙方工作质量应达到行业要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工作酬劳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0 个月),合同期满时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按月支付乙方酬劳,计酬方式:
3、 乙方不享受甲方单位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条 工作条件 1、乙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受甲方考勤及甲方工作时间约束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但因乙方违章操作导致其自身受损,甲方不负责赔偿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