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级肺结核病人督导制度 1
加强结控项目督导工作防治科对各乡、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 1 至 2 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 12 次,重点对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
村卫生室对病人的督导要求:至少每周督导病人 1 次,每月不少于 4 次,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药物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向病人家属宣传结核病相关知识
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严格执行以 DOTS 为核心的控制策略,乡、村结防医生对结核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 4 次以上家庭访视,并撰写访视记录,由病人签字认可;村卫生室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督导工作,每月至少 4 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
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督导报告防治科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村卫生室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市级结核病项目工作督导制度一、督导目的 (一)掌握《规划》实施状况及当地政府承诺和影响力
(二)评定各级《规划》活动实施进度和质量、主要障碍和可持续性
(三)通过现场指导、现场示范和培训,提高各级《规划》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认识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遏制结核病策略"的正确实施
(四)根据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并反映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二、督导原则(一)制度化:按《指南》要求,制定督导计划并按规定的频度进行督导
(二)法律规范化:各级各类督导均应以《指南》为法律规范
(三)均衡性:应对辖区内所有实施《规划》的相关单位进行合理和均衡的督导,注意督导覆盖面的同时,应对重点单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