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融烟台项目部脱硫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24-6-01 发布 2024-6—15 实施 发 布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和 法 律 规 范 华 能 烟 台 发 电 有 限公 司 湿 法 脱 硫 工 作 票 、 操 作 票 的 管 理 , 贯 彻 华 能烟 台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 保 证 操 作 无 误 ,措 施 完 善 ,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 特 制 订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华 能 烟 台 发 电 有 限 公 司湿 法 脱 硫 工 作 票 、 操 作 票 的 管 理 工 作
第 二 章 工 作 票 的 管 理第 一 节工 作 票 的 使 用 和 统 计第 三 条 下 列 检 修 工 作 都 必 需 使 用 工 作 票(一) 凡需要将脱硫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由脱硫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实行断开电源, 隔断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系统,对设备进行降压、吹扫、清理、试验、调整的任一检修工作
( 二) 需要脱硫运行值班人员从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运行而实行措施的
( 三) 需要在保护、信号、联锁、程控、保安设备和系统回路上进行维护、校验、检修的
(四) 凡是对电气设备、系统和一、二次回路进行检修、维护、清扫、试验和整定定值的
(五) 凡是要在浆液、水、油、烟气和压缩空气等脱硫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的
(六) 进行与生产设备和系统有直接相连的系统上工作的( 工艺水箱补水系统、非生产用电等)
(七) 对脱硫生产设备、系统进行保温、防腐工作的
脚手架的搭拆工作执行脚手架搭拆规定
( 八) 对运行、备用设备的润滑油系统进行清洗、维护、更换润滑油的
第 四 条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工 作 票 , 需 经 过 电厂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