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广播电视台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台采购行为,加强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小型工程、设备器材、公共服务的采购质量,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台财务、设备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台所需要采购的物资、服务,均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采购办同意由台自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台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台领导、办公室、监察室、财务资产科、技术保障中心等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
职责为负责全台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按具体项目成立采购项目小组,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成员按需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
其职责是具体负责单一采购项目招标的实施,并对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完成整个招标资料的建档备案工作
第三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第五条 招标采购的范围主要是指台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小型工程、设备器材、社会服务等项目
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项目小组负责执行,参照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 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可不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工作小组要深化市场调查,依据采购计划,经台分管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所有市场调查资料应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 招标采购原则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
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八条 投标人应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