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0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 ——以童华诉移动案为例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 ——以童华诉移动案为例摘 要原告童华认为,被告上海移动的行为是一种垄断行为,滥用了其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最终决定驳回原告童华的起诉,但基于上海移动的表现以及法院的判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参考资料,笔者认为,我国在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认定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同时,笔者认为上海移动的行为是“拒绝交易”,而中国的拒绝交易也是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基本规则体系之一
其中,对于相关市场的界定是以确定该经营主体是否在市场中存在或者经营主体是否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但是中国在有关该领域的规制和研究是存在不足的
本文的主旨是以童华诉移动一案中涉及的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表现为依据,分析我国在《反垄断法》中有关于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主体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不足,并结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认定,来分析我国在司法实践和法规认定中的不足
同时,借鉴欧美国家相对成熟的立法法规和经典的司法判例,从而更好地规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行为
关键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反垄断法;法律;垄断行为;消费者利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0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On Abusing Market Dominant Position and Refusing to Deal——Take Tonghua v
mobile case as an exampleAbstractThe plaintiff Tong Hua believed that the defendant ’s Shanghai Mobile ’s behavior was a monopoly, abused its dominant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