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 管理机构第一条 船上的安全组织机构,是以船长为首领导下的二个生产部门及四个安全管理应急组构成。第二条 船长是船上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二个生产部门是从事船上生产、生活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专项应急组,在船长的领导下,本船采纳日常工作部门与专项应急组的交叉管理办法,防范已标识的风险、事故、险情,搞好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第三条 船上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船长任小组长,组员由:大副、轮机长、水手长、业务员组成。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A、 船长:1、船长是贯彻公司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及实施公司安全管理程序和须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实施和保持船舶的安全防污染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在正常情况下,由船长每月主持召开例会一次,对全船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和部署.3、在紧急情况下,各项应急组在船长的领导和指挥下,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船舶应急部署.3B、 二个部门1、 甲板部:在大副指挥下,执行船长的命令,负责落实公司给予甲板部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程序和须知,及执行实施情况和事后监控。同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定期向船长汇报。甲板部船员:包括所有驾驶员、业务员、话务员、水手长及水手、木匠。2、 轮机部:在轮机长的领导下,执行船长指令,负责落实公司给予轮机部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程序和须知,及执行实施情况和事后监控。同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定期向船长汇报。轮机部船员:包括所有轮机员、电机员、机工。C、 四个安全管理组:1、消防救生组:负责对船舶发生的火灾、火警、人落水、人身危害、搜救及弃船等实行紧急处置。组长:大副、轮机长。组员:二副、水手长、机工、电机员、话务员。2、综合应急组:负责对船舶发生的碰撞、搁浅、机损、货损、进水、失控、天气灾害的紧急情况、危险状态、各种险情实行相应的紧急措施。 组长: 轮机长、大副。组员:大管轮、话务员、电机员、机工、水手长。43、安全防污组:负责对船舶轮机部各种安全防污工作等。组长:轮机长组员:二管轮、三管轮、机工、三幅、水手长、木匠。4、治安劳保组:负责对船舶的反走私、偷渡、海盗、暴力、纠纷实行相应措施。维护日常工作秩序,坚持岗位责任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法、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对工伤人员进行医疗安排和生活照顾.组长:大副组员:二副、三副、水手长、三管轮、机工、业务员。工 作 职 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