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节电、节油、节水”考核办法1 总则1.1 火力发电厂是耗能、产能大户,“煤、电、油、水”等则是火电厂的主要能源,为了进一步做好“省煤、节电、节油、节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 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仔细宣传节能法规,增强职工节能意识,提高全公司节能水平。1。3 各有关部门节能领导小组应把“省煤、节电、节油、节水”作为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班组节能网的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的节能工作。2 省煤2。1 燃料管理按公司燃料管理制度执行,并重点考核以下内容:2。1。1 每月检斤率、检质率必须达 100%,每降低 1%扣燃料部门 100 元;亏吨、亏卡应符合规定,每增加 0。5%,扣燃料部门 100 元;取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化验数据必须准确,每发生一次不具代表性或化验不准确扣燃料部门或运行部门 100 元。2。1.2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不得大于 502kj/kg,大于 502kj/kg,每 50 kj/kg 扣燃料部门 100 元,达 602kj/kg 以上扣 500 元.2.1。3 入厂、入炉煤磅秤每月校验四次(实煤校验装置必须随时可用),由燃料部门牵头、检修部门(热工)、生产技术部门等参加,任一部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该部门 50 元,因设备故障而无法校验,扣相关部门 100 元。2。1.4 每月盘煤场一次,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领导,燃料、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参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该部门 50 元。2.1.5 配煤合格率应达 95%,经搭配入炉的煤质标准挥发份不低于 22%,低位热值不低于19654Kj/Kg,每月低于标准累计达 3 天扣燃料部门 200 元。2。1。6 对储煤应按规定存新烧旧,定期测温,储煤热量损失应小于 3%,每大 0。5%扣燃料部门 100 元。2。1。7 按规定及时清理煤场及输煤系统散落煤,做不到扣燃料部门 100 元;2.1.8 燃料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从河中捞煤,每吨奖励有关人员 20 元;每少组织一次扣燃料部门 100 元;2.1.9 燃料部门必须建立相应考核内容的管理台帐。做不到扣 100 元/月。2.2 燃料消耗的考核办法:2.2.1 对各生产部门及公司领导每月考核供电煤耗,比计划下降 1g/kwh 加 100 元,上升1g/kwh 扣 100 元。2.2。2 对运行部门(包括燃料运行)的考核(纳入值际竞赛):完成月度发电煤耗,奖励 1000 元,未完成扣 1000 元,比计划每下降 1g/kwh 加奖 100 元,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