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题 目网络暴力的法理学分析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目的:其一,分析网络暴力在法理学角度存在的问题;其二,为我国网络法律体系的建构提供一定的建议
二、意义: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网络技术带给人方便的同时,也形成了新的问题,如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对人的心理伤害是比较大的,所以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其主要意义表现在:其一,对网民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其二,有利于我国法制体系的完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综述西方国家作为网络的发源地,对由网络普及所带来的问题研究更早也更成熟,但是国外没有确切的指出网络暴力,他们的研究重点致力于网络自身、网络的社会影响和网络社交以及网络的民主文明建设,国外通过建立研究机构、制定配套的法律措施等调控网络环境从而有效的遏制了网络暴力
对媒体暴力、暴力本身的研究主流领域多为心理学和法学
Nursen Turan,(2011)用“Group Polarization”(群体极化)理论解释了网络暴力这一现象,认为网络暴力现象是因为群体在阐述论点时更激进更容易冒险造成的,而网络暴力的显著特征也是其群体性
所谓的“群体极化”现象是指群体成员在进行某种决策或者阐述某一观点时比个体更容易激进冒险亦或是更容易保守,也就是爱走极端
在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中,网民的从众心理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从而比在现实中还要极端
Serkan Volkan Sari(2016)指出,互联网就像一个不成熟的孩子,人们欢喜于网络上的各种便捷信息,却不曾想完全置身其中失去的意志自由
现如今的互联网充斥着网络谣言、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当人们在翻阅巨量的信息资料时及容易被互联网蒙蔽双眼而丧失自主判断的能力,成为了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帮凶
Massimo Durante(2015)指出当人们聚集到一起时,他们的情感思路都会走向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