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法律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开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根据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 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 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 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 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法律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