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及流程、收费情况(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1、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⑴ 贷款担保
⑵ 票据承兑担保
⑶ 贸易融资担保
⑷ 项目融资担保
⑸ 信用证担保
⑹ 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⑴ 诉讼保全担保
⑵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⑶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⑷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⑸ 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 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⑵ 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4、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 吸收存款
⑵ 发放贷款
⑶ 受托发放贷款
⑷ 受托投资
⑸ 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流程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3、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填《担保费认缴单》6、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