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方案经验分享目前,经济形势严峻,但是各企业主要实行措施其实就是“减员增效"分别是:第一步,停止招聘
尤其是对主要招聘市场第二步,减薪
而这个减薪主要是将考核工资和浮动发放的奖金、补贴等进行减少甚至不发
这个主要是很多企业尤其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前几年工资增幅很大
现在实行减薪政策较容易通过
第三步,自然淘汰
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进行 20 人以上的经济性裁员需要报备劳动局,而各个企业虽然流传说法是裁员,而实际上实行的是对试用期和合同到期人员实行解约方式解决
因为试用期人员本身就可以随时解约,而合同到期人员不予续签也是一个无须太多沟通成本的办法,但是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步,裁员
目前很多企业实行的发放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性裁员方式有 2 种:(1)整个部门裁撤
比如对考评绩效不好的部门整体裁撤,原部门人员除少数调动外,全部裁减,然后再进行调整
很多要保留的员工则进行内部招聘方式解决
在外资企业,这类做法较多,因为工资福利好,招聘难度低,可随时补充人员
(2)强制比例裁减
即设定一个强制分布比例,根据比例进行绩效考核等通过末位淘汰方式进行裁减
在国内企业采纳此做法比较多,因为国内企业大多实行的是经济责任制下的考核,所以文化上容易接受
裁员方案——支付经济补偿方式协商解除合同1
裁员对象顺序(除经评估认为绩效优秀的,可以保留外):(1)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和临时工(2)各部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予续签)(3)各部门绩效表现不佳的正式员工(合同期在 3 年以内的)(4)其他各部门认为可以裁减的人员
不得裁减对象:(1)尚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员工(2)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3)非因公负伤或医疗期内的员工(4)除工作表现不佳外,家中有直系亲属或供养关系的亲属在公司上班且已经被纳入裁员名单的生活困难员工(5)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3
不得裁减对象中的例外操作(1)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