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适应社区建设进展需要,进一步法律规范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养的提高,打造一支优秀的社区工作队伍,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社区服务站站长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实绩
(一) 德1
仔细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街各项规章制度
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自觉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
维护居民群众的利益,对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的目的、内容和结果
熟悉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知识技能,准确把握政策,能根据政策本质处理具体问题,在上级组织的理论业务培训中考试合格
具有组织能力和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能与其他同志团结协作
具有综合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 勤1
遵守日常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
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拉
按上级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类培训
主动参加并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熟悉社区情况,常常深化驻区单位和居民家中,随时掌握一手信息
(四) 绩1
对于各项承接的工作任务能够根据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群众满意,上级认可
(五) 廉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收受贿赂
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考核形式每年年底实行一次年度百分制综合考核,结果由业务考核和居民满意度评议两部分构成
其中业务考核占 70 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牵头,成立由相关业务科室及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居民满意度评议占 30分,社区服务站站长,向居民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