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评定与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通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建立适应现代高水平大学图书馆管理工作特点的、科学合理的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图书馆工作人员积极性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24] 100 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二条 图书馆成立由馆领导、学科有关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聘用工作
第三章 岗位设置第三条 岗位分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第四条 图书馆各等级岗位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设置
各等级岗位比例为:讨论馆员: 专业技术四级岗副讨论馆员: 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1
5:5;馆员: 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助理馆员: 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见习助理馆员: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控制在 35%以内
第五条 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图书馆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总数提出设置方案,经学校岗位聘用办公室审核后,报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
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方案每三年审定一次
年度调整由各图书馆提出,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 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第六条 图书馆各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见《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第七条 图书馆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职责由图书馆聘用分委员会制定,经岗位聘用办公室审核后,报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每三年审定一次
具体任职条件可每年调整,由图书馆提出,报学校审批
第五章 聘用第九条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一般程序为:岗位空缺时,学校在煤体和网络上公布招聘信息,面对校内外公开招聘
应聘者填写应聘表,并向图书馆聘用分委员会提交反映本人履历、业绩的书面材料,接受资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