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5 页 上海 XX 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标 准 书审批核准审 核制 定类别人事类计件薪资核算管理办法编 号LMZZ2024121501 第 1 页,共 5 页 上海 XX 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4
1 当月实际产能低于或等于保底工资对应量时,组装部操作人员薪资总额核算方式为: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薪资制度,使员工工资核算有所依据,秉承科学、合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范围:上海 XX 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组装部
此规定根据 2024 年销量目标 35 万辆标准制定
1 组装部3
1 依据每月系统内入库数量核算组装工资总额3
2 依据每月工资总额,并对应线别岗位系数核算工资
2 人事行政部3
1 每月依规定统计组装部人员考勤情况3
2 每月依照规定对组装部人员薪资进行审核
3 财务部3
1 每月薪资复核3
2 每月 28 前依规定发放上月工资
(遇节假日应提前发放工资) 作业内容:4
1 薪资核算原则:4
1 公司组装部操作人员保底工资为 2300 元、伙食补助 240 元,合计2540 元
2 组装部人员编制根据 2024 年销售目标量配置人员,编制幕僚人员 3人, 直接 192 人,共计 195 人
3 当月产能低于或等于保底工资对应量时,采纳公司补贴形式以保底工资 2300+240=2540 元为全勤工资形式核算发放
4 当月产能大于保底工资对应量时,采纳计件方式核算发放薪资
5 每月 5 日前由人事科对组装部所有人员考勤记录列印一份交组装进行考勤确认并核算组装部门工作时数
制定日期第一次修改第二次修改第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第五次修改 组装员工出勤天数总和/当月全勤天数=当月出勤人数 当月出勤人数*2300=组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