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 ABC 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加强企业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中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对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和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以及计量器具本身的可靠性,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致,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在对计量器具实施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 ABC 三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 计量器具的分类范围第四条 A 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一) 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二) 依法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
(三)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第五条B 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一)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验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二)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
(三)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或生产线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但平常不允许拆卸的计量器具
(四)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五)作专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第六条C 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一)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标用计量器具
(二) 固定安装在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
(三)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四)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第七条A 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八条B 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一)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验以及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制定周检计划,检定周期不能超过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