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淮工艺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常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条 公司名称:淮安淮工艺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淮安市北京北路 89 号第四条 公司由 2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平面设计制作等
营业期限:二十年
第六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 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 ( 姓 名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 比例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经全体股东确认,并按约定时间缴付到公司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二条 公司名称及商标标志、工商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图册等无形资产归全体股东所有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