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设计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激励、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体现员工薪酬福利与公司经营绩效、项目回款、个人贡献度相关联的总原则,力求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计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整体薪酬福利制度管理,设计部门负责人负责设计员工薪酬福利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行设计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设计级别不同设置基本工资、职位津贴,根据技术职称不同设置职称补贴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发放奖金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实行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统一的薪酬结构,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三大部分构成,其中(1)基本工资包括:由基本工资、职位津贴组成
(2)绩效工资包括:绩效奖、提成奖、年终奖和特别贡献奖等
(3)福利包括:工龄工资、一般福利、五险以及公司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二章 基本工资管理第七条 基本工资: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根据岗位设计级别不同设置六级基本工资档位
岗位级别适用范围基本工资(单位:元)一级设计总监10000+二级专家设计师10000+三级高级设计师6000—10000四级中级设计师4000-6000五级初级设计师3000—4000六级设计师助理1500—3000第八条 设计岗位等级月工资表:根据设计员工个人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学历背景、设计专业技能、资格职称等实际情况综合认定适用的具体级等
第九条 职位津贴:根据设计员工岗位级别给予相应的职位津贴
岗位级别适用范围职位津贴(单位:元)一级设计总监300二级专家设计师300三级高级设计师200四级中级设计师200五级初级设计师100六级设计师助理100第十条 工资发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