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风险规避制度【目的】通过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制度的形式进行防范或规避,以提高国内运营中心的风险管理能力
【内容】一、技术风险规避1、策划项目和总体规划项目实行备案制:合作分支机构或战略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方)在相关工作内容及合同履行完成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技术文件报送机构备案
机构不定期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对技术文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及时传送到合作伙伴,提醒在同类型项目中予以修正,以提高双方的专业技术工作水平;2、详细规划及方案阶段实行项目审查制:规划初稿、送审稿两个阶段资料须在报送客户前交由机构技术委员审查,三日内回复意见
审查依据为国家行业法律规范以及机构《技术深度及生产流程》管理办法
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交与客户;3、技术设计分包制:针对建筑及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遵照相应法律程序由机构与合作方分工完成,具体要求如下:(1)、技术设计由机构独立完成;(2)、技术设计由机构委托当地专业公司设计,承接单位的技术实力评估和风险控制由机构负责完成,合作方负责与承接单位的商务谈判事宜;(3)、若合作方有技术设计实力,也可以进行技术设计,但必须由机构严格审查,同时机构保留终止该阶段工作的权利,另行安排
二、合同风险规避1、合同审查:合作方及直属分支机构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需将签订的合同交由机构审查,通过后发还给合作方;2、合同监督:电话或实地对合同签订方进行回访,切实掌握合同履行情况;3、合同回访:合同履行完成后对客户进行电话或问卷调查;4、合同备案:合作方及直属分支机构所签署合同均需提供原始合同一份,供机构备案
三、经济风险规避1、成本控制(1)、合作分支机构各类项目的成本控制标准(如经营成本、生产成本所占合同金额比例等)由机构与合作分支机构共同协商制定;(2)、直属分支机构人事编制岗位和数量由机构制定;(3)、合作分支机构的管理费用标准(前期经营费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