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1993〕鲁量标滨证字第 011 号计量标准名称 0
3 级测力仪标准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12513103 申请考核单位: 滨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单位机构代码: 49458070-2 单 位 地 址 : 滨州市黄河五路 317 号 联 系 人 : 王明建 邮 政 编 码 : 256606 联 系 电 话 : 0543 - 3181735 说 明1.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视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 A4 复印纸,采纳计算机打印,假如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与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与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纳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以外的技术规,应当提供技术规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计量标准器与主要配 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与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连续的《计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