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迪瑞奇电子##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市迪瑞奇电子##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市横沥镇振兴西路振兴市场旁;邮政编码:523460
第三章 公司经营 X 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 X 围: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工具、其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规定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的项目险外)
公司经营X围用语不规X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X、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X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1、X 毅
证件名称:##,证件:36031219791220248X,通信地址:##省##市莞城区东平街 161 号明悦花园 5 座 3 楼 1 号,邮政编码:523460
证件名称:##,证件:441900197909120017通信地址:##省##市莞城区万寿路横巷 2 座 2 号 4 楼,邮政编码:523460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X 毅
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总认缴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