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工具领用管理规定接收部门生效日期管理标准---其它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共 1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 目的 建立有效的工具领用和管理制度降低损耗、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2X 围 生产、维修、检验工具。3 责任 各部门工具使用人员。4 内容4.1 常用工具的第一次领用须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批,由设备科负责人复审方可领用;再次领用须经审批后,交旧领新。4.3 非常用工具由设备科统一购买保管。其它部门需用,必须到设备科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且按时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者,由部门负责人追查当事者的责任。4.4 贵重工具(500 元以上)、专用工具的购买及领用,须经主管厂长审批,再按本程序 4.1 领用。4.5 工具的不正常消耗,如遗失、人为损坏等,按使用时间的长短,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和教育后,再按本程序 4.1 程序到设备科补领。4.6 设备科为各部门建立“工具领用卡”,领用人在领用工具时必须在记录单上签字。若领用人更换岗位或调离本单位,由该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设备科,设备科给予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