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地点:宗泽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学习容:劳动合同〔一〕一、在用工一个月,经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
二、两倍工资的规定: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支付两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 11 个月
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至终止劳动关系之日止
上述月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根据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而主观上不订立〕,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工名册,容应当包括:劳动者、性别、公民、户籍地址、现地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四、《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