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中信 · 山语湖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 甲 方: 中信保利达地产 ( 佛山 ) 有限公司 乙 方: 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10 年 月 日 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甲方):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乙方):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 工程名称: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 (二)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三) 工程内容: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含部分小区主干道和 A3、A4-1、A4-2、A4-3、A5、A6 区组团内道路及市政工程),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
(四)承包范围: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支挡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具体施工内容及始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的方式,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竣工后按实结算
第三条 工 期(一)开工日期:由甲方根据中信•山语湖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开工前 7 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二)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的工期为准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分阶段时间控制节点的要求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一)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法律规范、验收法律规范进行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二) 工程保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