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职责 (一)全局主要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的经营、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 1、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监督实施药品法定标准、药品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和医院制剂法律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3、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 4、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法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媒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施检查监督。 5、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等质量的抽验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在辖区内设立的办事处。 6、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7、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8、管理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9、承办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股(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打印、复印;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保密、档案、信访、印鉴管理、大事记录、值班安排;负责宣传、信息的编发;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进行协调督办;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复议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事务管理、车辆管理;负责档案的办理、招商引资、政务窗口、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及登记发放;协助市局做好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受理申报;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做好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执行国家各项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做好财务会计帐目和报表工作,搞好财务管理;负责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协助做好局内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放工资及各种费用的报销;协助党组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