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12
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方案今年 12 月 4 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学习宣传宪法,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市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鹤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11 月下旬开始,到 12 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一)深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仔细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学习宣传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法律规范作用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
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主要活动内容及责任部门(一)开展集中宣讲
12 月初,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宣讲团到我市进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参加范围:市委中心组成员及县(市)区、市直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
(二)请专家讲座
12 月 1 日,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原主任杨景宇讲座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