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根据《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24 年)》要求,结合全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 2024 年全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指标如下:一、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一)全发现和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700 例(各县区任务详见附件 1)
(二)非结防机构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 90%以上
(三)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 95%以上
(四)耐多药可疑患者筛查率达到 90%以上,全应完成 5 类重点人群(慢性排菌患者/复治失败患者、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初治失败患者、复发与返回的患者、治疗 2 个月或 3 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耐多药可疑患者筛查任务 80 例(各县区任务详见附件 2)
二、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任务(一)发现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 95%
(二)涂阳肺结核患者(初、复治)抗结核治疗 2 月末阴转率达 80%,3 月末累计阴转率达 95%
(三)治疗转归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 85%以上,涂阴患者完成疗程率达 90%以上
(四)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 90%
(五)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 80%
(六)以县区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覆盖率达到 100%
三、tb/hiv 双筛工作(一)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
(二)在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病毒的筛查率达到 70%
四、结核病实验室工作任务(一)级级结核病实验室保持常规运转,对辖区内各县区结核病实验室至少现场督导 2 次,并接受省级结核病参比实验室质控,参加药敏熟练度测试(各县区药敏任务数详见附件 2)
疾控中心于 2024 年 4 月将任务分解情况反馈省疾控中心,同时将县区耐药监测点的阳性菌株和药敏试验显示耐多药的菌株分别于2024 年 6 月、12 月前分批运送至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