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工作情况检查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附件 1检查考评项目检查考评容检查考评标准检查考评方法组织部署情况(10 分)1、省、市、县三级制定出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4 分)
① 发现一级未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的扣 1 分;②未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的扣 0
查阅有关文件2、省、市、县三级召开会议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专题部署(4 分)
① 发现一级未召开会议的扣 1 分;② 未提请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扣 0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3、省、市、县三级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2 分)
① 发现一级未进行任务分解的扣0
5;②未签订责任书的扣 0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落实情况(25 分)4、省、市、县三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年初对本地区消防工作进行部署(5 分)
发现一级未对年度消防工作进行部署的扣 1 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5、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5 分)
① 发现一级未建立的扣 1 分;②未定期召开会议的扣 1 分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与档案资料6、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5 分)
① 年未实施挂牌督办的不得分;② 实施挂牌督办未如期销案的,每发现 1 处扣 0
5 分,扣完为止
查阅有关文件与档案资料、法律文书7、是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与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5 分)
发现一级未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扣 1 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8、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