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工作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二、查房制度三、医嘱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六、会诊制度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八、手术管理制度九、死亡病例报告、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三、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准入审批制度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一)病房医师1、各科必须制定明确新入科病人首诊医师工作流程
原则上一般病人班内时间由诊疗组医师首诊,班外时间由值班医师首诊
急诊病人、危重病人新入科,遇诊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因手术等诊疗工作无法立即接诊时,在科职务最高医师应自觉担当起首诊医师职责
特殊情况,当班护士应立即报告科主任
2、病房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对新入科病人进行检诊,下达医嘱,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对一般病人,按常规向诊疗组医师交接;对危重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请示进一步诊疗措施
涉及病人特殊情况,需履行各项特定报告职责或需联系相关事项的,由首诊医师负责
3、首诊医师在向经治医师交接完成前,对该病人负全责,直至该病人的经治医师完成接班
(二)门诊医师1、患者按挂号科别就诊时,首位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详细体检,初步判断是否属本专科疾病还是其他专科疾病,然后按本科诊疗常规或会诊、转科制度执行
对挂错号的患者,应通知分诊护士帮助患者改挂科别
2、门诊医师遇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的,应迅速就地采取急救措施,组织救治,待向急诊医师交接清楚患者病情及病变情况后,方可离开
必要时应协同急诊医师一起继续抢救,并报告本科主任,接受救治指示
3、对需门诊会诊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在了解会诊结果后,按相应规范处理
必要时与会诊医师共同商讨诊治方案
未获会诊结果,必须追踪会诊结果,不得以“下班”等为由未对会诊病人作后续处理
对需转科的病人,应交待患者及分诊护士,做好转接工作,必要时,亲自带病人向所转科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