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2024〕5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 2024 年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总体安排 (一)2024 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二)2024 年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2024·春季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等 5 个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全市统一活动安排 (一)开展“2024·春季就业援助行动”。一季度,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残联,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落实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 (二)开展“春风行动”。2 月下旬至 4 月,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与妇联基层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共同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 (三)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5 月份,我局联合工会和工商联组织及教育部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民营企业,通过专场招聘会、企业送岗位进院校等形式,为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求职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我局联合教育部门和高校,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一是二季度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政策咨询、心理辅导等形式,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二是 9 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家庭或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三是 11 月中下旬,开展“高校毕业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