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服务(2024.8)2007 年 7 月 1 日至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已经三年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探究、起步到快速进展阶段,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国家三农政策,进展农村经济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工商系统仔细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进展,成效显著。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背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进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解放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尝试。上个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了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中央高度重视鼓舞、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农民根据自愿、民主的原则,进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24 年的中央 1 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进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 2024 年 7 月 1 日执行,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支持。国务院也及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法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和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个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组成,农民加入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同类农产品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起来,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本质上完全不同于过去“一大二公”的集体化、合作化,也不同于现有的企业法人或者社团法人,它是一种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态。根据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也体现了自愿和开放、社员民主管理、社员经济参加、自治自立等这些基本的合作社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传统企业的区别主要有七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