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控股期货营销措施 2024 年 4 月 16 日,我国的首个股指期货品种沪深 300 指数期货在中金所上市交易。股指期货推出,结束了我国只有商品期货的现状,大幅增加了期货市场交易规模。由于券商、银行和各类基金的参加,期货行业结构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行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券商 IB 业务使券商控股期货公司可以利用券商丰厚的客户资源,银行中的理财中心客户也有投资股指期货的需求,期货公司开拓客户的渠道有了根本性变化。券商在股指现货上的研发力量也为其控股期货公司提升研发实力提供了便利。券商背景期货公司应该通过与证券公司及商业银行的合作来拓宽营销渠道,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来建立核心竞争力,通过做到与客户共赢来实现期货公司的进展。 一、开展期证银合作,拓宽营销渠道 在我国仅有商品期货的情况下,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本上在各自领域运行,业务合作关系极为有限。事实上,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客户资源、营业场所、技术、人才和研发等方面具有期货公司难以比拟的优势,而期货公司恰恰在客户资源和营业网点方面非常薄弱。假如期货公司能有效与券商的各营业部、商业银行的广阔网点合作,将券商和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有效转入期货业,将非常有利于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降低运营成本。另外期货公司如能积极整合券商在股指现货上的研发资源,也将大大提升其研发实力。 (一)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合作方式 “期证合作”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依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利用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客户资源和硬件设施,结合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通道、风险控制经验和专业的期货品牌、声誉,为期货公司招揽客户、协助办理开户等,共享佣金收入的一种运作模式。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配合,为自己的客户提供与股指期货有关的咨询和服务,不仅能使自己从期货公司获得佣金收入,而且这也将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服务和竞争手段。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券商参加股指期货的方式为通过做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并收取佣金。券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即 IB)可以使期货公司克服营业网点少、营销渠道和手段单一的不足,使得想要投资股指期货的客户可以直接在券商营业部办理开户等手续,而券商营业部有大量投资股指现货的客户,吸引这部分客户投资股指期货相对于以往开发商品期货交易客户要容易很多。 (二)期货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