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加油站应每月做一次盘点,处理一次盈亏,盘盈归公,盘亏由站经理包赔。又据《加油站管理规 X》规定,加油站的损耗率为汽油 0.4%,柴油为 0.28%,且是以年为单位。假如每月的盘点都按这个标准计算损耗的话,一年四季由于受温度的影响,就会产生大盈或大亏的现象。特别是在大亏季节,盘亏部分由加油站经理包赔,执行起来极其困难。站经理拒绝执行的理由是:大盈时,长溢油被公司收走,大亏时,则由站经理个人包赔,而成品油又是受温度影响较大的一种商品,按月做盘点,不能说明加油站的管理情况,站经理连以丰补歉的机会都没有。不按月盘点,不符合内控要求;按月盘点,按月处理盈亏,怎样处理,《加油站管理规 X》又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就出现了盘点时,“顿尺”和“缩尺”的现象,造成盘点数字不实。 要妥善解决好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在《加油站管理规 X》中,应增添分地区、分季节计算加油站损耗标准的内容,最好能有一个章节专门讲述关于分地区、分季节的损溢处理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把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与《加油站管理规 X》紧密结合起来,把按月盘点,按月处理盈亏的制度落实下去。 如何确定分地区、分季节的商品损耗率呢?办法可能有很多。这里只提出其中的一种,仅供参考。 在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选取部分加油站进行损耗率测算。 加油站选取条件有 3:一是要有代表性,经测算的损耗率能够代表本地区的平均水平。二是所在加油站的站经理、计量保管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三是选取的加油站各项工作基础比较好,如储油罐容积表较准确,加油机误差在±0.15%左右,站经理和计量保管员业务能力比较过硬且持证上岗。 加油站损耗率的测算时间可以为一年,将每月的 1 日至 20 日作为一个测算期。测算的时间为每日清晨 8 时,测算期内的数据采集与测算由计量保管员或站经理进行,要做到按时准点测算。如遇到雷雨大风天气,可延时测算,但不能不测算或推算。数据采集不能间断。 在测算内容方面,所选取加油站的计量保管员要严格根据加油站入库和盘点流程,分汽油、柴油两个品种进行日测算和盘点,并详细记录好当日的损(溢)量、销售量、进货量,计算出损溢率;加油站经理要监督配合计量保管员做好从油库油品装车、押运、卸油前后油罐计量、汽车罐计量、加油机付出等数据的跟踪测算,并记录好每日的加油机运行状况与误差量。所在加油站主管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记录好油库付油表的表差值和加油机的误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