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重要提示华夏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证监基金字[2024]61 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推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相对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和平衡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推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